來源:網絡資源 作者:中考網編輯 2017-06-26 19:36:22
2017年溫州中考招生錄取辦法
普通高中錄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線公布后進行。溫州市區作為一個招生區域統一劃定普高最低控制線。對達到相應錄取條件的考生,按批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。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及“分數優先,遵循志愿”的錄取原則進行投檔錄取。
1.第一批為5所省一級重點高中
(1)溫州中學、溫州第二高級中學定向生。市直中招辦根據省一級重點高中的錄取條件,嚴格依據招生分配名額數和考生志愿,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(含政策和特長加分)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。若總分相同,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。具體定向生招生辦法見相關文件。
(2)溫州中學、溫州第二高級中學、甌海中學、龍灣中學、洞頭中學統招生。市直中招辦根據省一級重點高中的錄取條件,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,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(含政策和特長加分)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。若總分相同,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。
2.第二批為9所普通高中
(1)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、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、溫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、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、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、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、溫州市第五十八中學統、溫州市英才學校、溫州東甌中學統招生。市直中招辦根據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,嚴格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,按升學考試成績總分(含政策和特長加分)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。若總分相同,則按考生順序位依次錄取。
其中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、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、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統招實行聯合招生。錄取后根據各校招生計劃,由電腦隨機均衡派位,分配到3所學校就讀,考生須服從電腦均衡派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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